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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虎坑社區

​概要

虎坑社區在本鄉東湖村範圍內,東湖村 位於本鄉東部,北以大坑溪接新街村,西以水圳接新光村,南鄰中山村;東北與東南隔以丘陵與萬丹村、仁和村相接。 

 

村內地形東西迥然有異,東為東湖山與虎仔頭山等丘陵盤踞,西部地勢較低,為坑內坑排水上游支流所流貫。村原為番仔寮大字與下新厝大字的一部份;民國三十五年廢大字設里,萬丹大字中部與下新厝大字東部劃歸東湖村;村名來源為其位居本鄉東方丘陵中的小盆地,故稱。 

 

虎坑社區境內共有以下聚落:

 

虎仔坑

址在東湖村西部,番仔寮溪支流西側, 

以大坑溪接新街村,西以聚落沿著台三線公路兩側分布,該地早期會 有山貓出沒,人們傳為虎,因而得名。

土地利用除道路兩旁為商店之外,多數以水稻種植為主。早期為陳氏族人聚落之地,目前則已成為雜姓聚落。 

 

頂厝  

址在東湖村西部,意為頂頭的房屋,因 其位置靠近八卦台地,地勢比虎仔坑稍高, 故名。住家主要分布在投三號道路北側, 土地利用以稻作為主。
據文獻記載,萬丹地名最早應在林爽文抗清事件發生之時就已出現,據《欽定平定 臺灣紀略卷六》「二月十三日(辛亥),任承恩 奏言:統領官兵於十二月十三日開行,因風雨阻滯,直至正月初四夜放洋,於初六日全抵鹿仔港。登岸後,正分派小船撥渡兵械,忽起風暴,小船不能擺渡,延至初十日始能全行上岸安營。連日審察地方形勢,偵探賊匪情形,林爽文等仍分屯諸羅縣城及鐵線橋地方,阻截南北道路。署鹿仔港守備陳邦光 糾約仔港義民林凑等,乘虛擒捉賊目,收 復鹿仔港、彰化。而賊目陳萍、吳領等,仍 復擁眾住彰屬東南山之虎仔坑、萬丹城一 帶地方,勾結內山生番,日擾四處村莊...」 可以確定的是在乾隆朝辛亥年的前一年,庚戌 年乾隆五十五年(西元1790年),就已出現虎仔坑這個地名。

 

傳說故事 

陳泮傢私說法有二

 

說法一 

 

相傳在光緒年間,本鄉虎仔坑有一個土匪頭,本名叫陳伴,住在現今彰南路旁陳健辦祖厝大堤,傳說他是林爽文的部屬,隨林爽文抗清,被清廷視為逆,所以後來都叫他陳泮。他的功夫很好,跑的速度也很快,那時的男人都要辦子,聽說他跑快時,辦子在腦後飛成一直線。陳泮人很兇惡,也很鴨霸,虎仔坑、新街、貓霧霜、下新厝一帶的土地,他霸佔了很多,他家門前有一潭很大的池塘,那時,門前這條大馬路 (彰南路)是牛車路,過往的行人牛車,常在這裡休憩,牛因怕熱,就下池塘沐浴,等沐浴完,可就不能牽回了,陳泮就說牛是他的,否則怎麼在他的池塘沐浴,牛主百般無奈,如果自認倒霉,逃命要緊也就沒事,否則只要陳淨使個眼色,一吆喝,長工們隨即把鋤頭一敲,刀肉掉落,即可抄起長棍來打人了,過路牛主非死即傷。聽說陳泮在試用長工時,對於農事不必在行,只要打鬥時能馬上用鋤頭柄來打人就可以了,所以他的長工使用鋤頭只是一個幌子,所以在鋤頭柄 的地方,並沒有把刀把固定好,而是落且落且,以便隨時可以拿來打人。因此本鄉有一 句俗諺:「陳泮傢私,落且落且,鬥不著(裝不牢靠)」。 

 

說法二 

清朝末年,本鄉仍為原住民的天下。 當時有個來歷不明的漢人陳泮募集了許多丁勇,假藉要來南仔(今名間)開墾。但陳泮 招募丁勇時,不錄取只會耕作的農夫,反而 專挑體格強壯,能把鋤頭當作武器來使用的 猛漢。原來陳泮招募這支開墾隊伍,平日雖假扮成農民,實際上卻是伺機從事劫掠工作,也就是盜匪集團。 

傳說陳沖入墾本鄉的開基地是在虎仔坑一帶,所佔據的地盤包括今本鄉屠宰場、 番仔寮、東湖等上千甲的區域。在當時,不論是漢人或原住民的牛馬牲畜,一但走入陳泮的地盤,就會被陳泮的丁勇帶走。失主如果想要回自己的牛馬牲畜,必須以銀兩來贖回。透過此種非法的途徑,陳泮累積了許多的不義之財。 

當時本鄉的土地仍為原住民巴達社族(Bata)所有,可是陳沖卻仗勢著所屬盜匪集團的人馬標悍,到處插上陳沖的私家旗幟,不斷向外擴展領地,以便藉由牛馬牲畜的誤入,勒索錢財。原住民再三退讓,最後決定在陳泮所據有的土地界線上築起「土牆」作為界標,其目的首先是想藉機名正言順地阻擋陳沖的非法擴張,其次也可以提醒族人不要走入陳沖的地盤。於是,原住民發動族人挖土做成仿佛小型的萬里長城,沿著陳泮地盤的界線堆砌土堆,其中有十八處做得特別高聳,狀如臥著水牛,因此人們把這土牆叫做「土牛」。然而陳泮卻因此惱羞成怒, 反而大規模入侵,最後原住民不敵,大規模向台灣內山撤退遷移,只留下一個空空的地名「番仔寮」。而十八座土牛的遺蹟直到日治初期才告鏟平作為田園,然而此段地名「土牛」仍沿用迄今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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